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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后怎么办?
时间:2015-06-27 作者:http://www.yunshang-v.com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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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制度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有经营异常情形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
企业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具体包括下面几种情形:一是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即企业未在每年规定时间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二是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的期限向社会公示有关企业变动情况的(例如:企业变更了经营场所或股东等等);三是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实或被举报);四是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一般情况下,企业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后,在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之日起3年内,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可以向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其申请进行审查,核实后作出移出决定,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但是,列入严重违法后的企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其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国家建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强化企业信用约束,加大社会监督力度,促进企业诚信自律,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所以,企业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不会导致商事主体的解散或者终止,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或管理人员将影响其个人信用记录,将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