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省内负责从事服务贸易的港澳投资公司“备案登记制”的登记机关有哪些?
2015-07-26
提问者:
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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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会员
答: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权,目前广东省有35个登记机关有权登记外商投资企业。
一是省级登记机关: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是市级登记机关:广州、珠海、汕头、佛山、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东莞、中山、江门、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设在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珠海市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是县级登记机关: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番禺分局、南沙分局、增城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佛山市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佛山市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普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惠州市龙门县、博罗县、惠阳区、惠东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惠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亚湾分局。港澳投资公司可就近向上述登记机关咨询和申请工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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